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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东律师


王东律师,男,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(法律本科),西南交通大学(土木工程、工民建本科),取得法学学士学位、建筑学学士学位。2003年进入安徽省第二公证处工作,2008年开始从事执业律师至今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,被合肥市共青团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未成年人保护调查员。

    王东律师,男,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,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工民建本科),取得法学学士学位、建筑学学士学位。2003年进入安徽省第二公证处工作,2008年开始从事执业律师至今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,被合肥市共青团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未成年人保护调查员。

  自申请律师执业以来,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,主办多件民事、经济和刑事等案件,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具有典型案例:阜阳临泉卢某某(故意杀人)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、二审改判死缓,宿州周某(贩卖毒品)案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、二审改判死缓,阜阳临泉马某某抢劫、盗窃、强奸(二审)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、二审改判死缓,亳州夏某某(盗窃)案一审判处无期徒刑、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等。

  特别是在20146月,庐江的张X荣涉嫌贩卖毒品一案,经本律师不懈努力,在侦查期间(公安阶段)即为张X荣申请取保候审,并获得侦查机关(公安阶段)取保候审;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(检察院阶段),本律师全案阅卷后,从事实和法律角度,多次向检察院发表无罪辩护词,最终检察院经研究决定,将张X荣退回侦查机关(公安),要求侦查机关(公安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撤回对张X荣起诉,不再追究张X荣刑事责任,张X荣无罪结案!!

  本律师在执业过程积极注重社会效益,参加公益活动。如到省政府信访局参加涉诉涉法信访的法律咨询,到省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,走向社区为普通百姓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,等等,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。本律师曾办理过很多有影响的法律援助公益案件,典型的有安徽省第一批、合肥市某街道张某某等28位环卫清洁工劳动争议案,因该案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,社会影响面很大,并且涉及政府的相关利益,引起社会诸多关注,于是导致本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阻力重重,甚至人身遭受威胁,但本律师依然顶住各方压力,最终完成法律援助的使命,为广大环卫清洁工争取了最大利益。此外,如张某某父女合肥大房郢水库移民补偿案,胡某、刘某(合肥高新区煤气中毒死亡5人)人身侵权案,汪某某劳动争议案,吴某某、朱某、郑某某、韩某等12人与合肥市保安服务总公司(庐阳分公司)劳动争议(补办社会保险)、强制执行等都是由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本律师办理。2011年至2013年期间,共计办理将近300件法律援助公益案件。本律师将坚持“维护法律,热情服务,扶弱济贫,匡扶正义”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,牢固树立“法律援助无小事”的指导思想,认真地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能,凭着对事业的执着追求,对业务的精益求精,努力为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。

  展望未来,本律师深知任重而道远。将继续恪尽遵守“维护平民百姓的合法权益,是保民律师的宗旨。律师不但要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,更要有社会责任感。只有人民群众说你好,你才是一位称职的律师。

  王东律师电话:13615605303

  邮箱:745489267@qq.com